《凡人歌》大结局:底层工人开50万宝马,那伟开3.5万二手车!月嫂和摆摊哪个强?底层人士摆个摊就是生计,职场白领只想投简历求职

体娱   2024-09-19 23:24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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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人歌》看完了,除了主角的生活,我还看到了两个很有代表性的配角形象:沈志成和沈志国。

他们是沈琳的堂哥,在北京做装修,从底层一步步爬到中产阶层,当上了老板,开上了50万宝马,在燕郊全款买了房。

他们是没有什么文化的蓝领工人,纯靠一双手勤劳致富。


《凡人歌》中,沈琳失业在家,那伟工作室倒闭后,他们将家从北京搬到了沈志成兄弟俩所在的燕郊小区。

搬家那天,沈志成和沈志国兄弟俩忙前忙后,一起吃饭时,沈志成和沈志国两兄弟开始了自己的一套人生大道理。
沈志国说:你们读书人,日子过得太顺利,要是吃点我们工人的苦,就会发现,眼前的困难都不算什么。
沈志国把手亮给老那看,它关节粗大,皮肤被石灰涂料水泥泡得粗黑开裂,无数细密的伤痕。
沈志成指着外卖餐盒道:
其实是你们拉不下面子来,不然北京到处都是工作机会。比如送外卖,咱们村好几家在北京送外卖,一个月挣上万块的有的是,还有开快递点儿的,开水果店的,人家一年都挣好几十万呢。
沈志国道:现在危险的活儿我们都不干了,要有楼房贴砖的活儿,我们就找一对东北夫妻干,他们俩专干这个活儿,两口子一年挣三十万没问题。
你要真低得下头,遍地都是钱。
沈志成又说:
没手艺,愿意吃苦也行,就咱们小区菜市场门口摊煎饼的大妈,一个煎饼六到八块钱,一天至少卖一百个,成本最多一块五。她天天出摊,你算算一年能赚多少。
其实我都不理解琳儿为什么要去当月嫂,门口支个摊儿卖煎饼,不比看人脸色受气强?

看完原著中沈志成兄弟俩的这段话,对我触动挺大的。

我想起沈琳和那伟失业时,第一反应都是投简历、找工作,可惜最终却都石沉大海。

最后沈琳去做月嫂,那伟开工作室,最终还是一起失业了。

好像这是坐办公室的职场白领们逃不出的怪圈,好像上班的人只会上班,只要失业了,就开始投简历、找工作。


在大多数上班族眼中,人生出路好像只有坐在格子间。

而对于沈志成他们这种没有文化、没有学历的蓝领工人来说,只要肯吃苦,遍地都是钱。

在他们眼里,可以学一门手艺吃饭,一个小推车就可以承载一家人的生计。

在当初的沈琳和那伟眼中,做月嫂已经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儿了,做月嫂也是他们这种当初的职场精英最后的退路了。

可是在沈志成他们眼中,做月嫂不如在菜场门口支个摊卖煎饼。


沈志成兄弟俩的“凡人”言论,在那伟的眼中只是他们这个阶层的大道理,他内心里是不屑于听的,只有沈琳真的听进去了。

沈琳从没有想到,原来有一天自己可以用一个小推车养活得起一家老小。


其实生活中很多那伟这类人,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春风得意,可实际上,他们才是最不堪一击的人。

他们永远只活在世俗的条条框框中,将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可是有一天突然失去平台以后,才发现自己原来只是个空壳子。

生活中也有很多沈志成这一类人,他们没文化没学历,他们一路从底层摸爬滚打,早就见惯了生活的苦难,也早就习惯了生活的苦难。

他们从不纠结内耗,从不妄自菲薄,他们只知道干活、赚钱,至于什么丢不丢人,跌不跌面,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内。


所以《凡人歌》大结局中,那伟和沈志成的对比还是挺发人深省的。

大老粗的底层工人开起来50万的宝马车,在燕郊全款买了房,当了老板;有文化的那伟换了辆3.5万的二手车,在燕郊租2300元的房子,推起小推车摆摊。


最后的那伟,才真正褪去了一切虚荣,活明白了:装进口袋的钱才算数。

“什么那总不那总,只要我屋里那几个能衣食无忧,比什么都重要。”


所以,你说月嫂和摆摊哪个更好?

条条大路通罗马,真的不必自己把自己的路封死。

此路不通,我就绕另一条路,路永远只会在脚下。

——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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