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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风电建设,属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公告利益的需要。 ------------------ ------------------ ------------------
补偿标准:参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山西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微信搜索:看看大同!《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等文件执行。
一、本次征地基本情况
征收范围:云州区周士庄镇周士庄村、路家庄村,西坪镇唐家堡村、上榆涧村、上高庄村、中高庄村,征收面积830.38亩。
征收目的:项目建设将促进当地交通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流通运输能力提高,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精神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对被征收土地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精神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有关规定支付补偿费用。
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微信搜索:看看大同!(晋政办发〔2019〕10号)、《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等文件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就征地补偿等有关情况征求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信件、走访、电话等方式与评估方联系,表达对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先生 13994326865 王女士 15383413864
邮 箱:1301749012@qq.com
大同市云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8日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