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的遗书,写错一个字

职场   2024-12-10 08:07   美国  

弘一律师的遗书,写“悲欣交集”四字,并自注:“见观经”。
查《观无量寿佛经》并无此四字。
检索全部佛经,只有《楞严经》中有此四字。是二十五圆通经文毕,佛请文殊菩萨为令阿难开悟及佛涅槃后娑婆世界众生抉择修何圆通易趣菩提,文殊以偈抉择观世音菩萨耳根圆通法门最为当机后,阿难“心迹圆明,悲欣交集”,于是为了未来众生在“邪师说法如恒河沙”之时,能远离魔障、入于三摩地,请佛宣讲了“四种清净明诲”。也就是说,“悲欣交集”四字,在抉择法门之后,四种清净明诲之前。
现存所有佛经中,只有《楞严经》有此“悲欣交集”四字。猜想弘一律师自注时,正在临终之前,彼时定然心中念佛不辍(弘一律师曾就往生净土之事,就教于印光大师),故将“楞”字误写为“观”字。
弘一大师身为中兴南山律宗之一代巨擘,书此“悲欣交集”四字,前于自性得“心迹圆明”,后于持戒得其精华“清净明诲”。正是一生行状之总括,其维阿难尊者之再来乎!
——廛师,2017年4月22日,于婆留城虎跑泉边。

诺那密幢 守灯人
高竖三转正法幢,九乘次第摧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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