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一轮消费券来了!

职场   2024-11-28 12:01   浙江  


好消息!

又有一大波消费券来袭

可别错过啦!


海曙区体育消费券




活动对象

宁波地区云闪付APP用户

*参加活动时,用户须将云闪付APP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GPS定位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仅限GPS定位在宁波市的用户参与。



活动时间

领券时间:

2024年11月29日前每天上午10:00放领券,本次活动共计发放7500张券,每活动日发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有效期:

券自获取之日起当天有效具体有效期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查看,请在商户营业时间内用券,逾期失效,不予补发。



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共发放满300元减60元、满500元减100元、满800元减160元三种面值消费券,用户可登录云闪付APP首页【市县消费券】-【海曙】版块领券参与活动。活动期间,单用户每活动日所有面值券合计限领1张,整个活动期间单用户累计限领3张



如何用券

在券的有效期内,获券成功的用户可至参与活动门店(以云闪付APP对外宣传的商户列表及商户实际情况为准)消费,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交易金额大于等于消费券使用门槛即可核销用券享相应优惠。单笔订单仅限核销1张券。活动细则详见云闪付APP展示页。



可用商户查询

活动期间,用户可登录云闪付APP首页【市县消费券】-【海曙】版块,点击“查看可用商户”查询。



咨询及客诉渠道

活动期间,如遇商品相关问题,请咨询相应商户门店工作人员;如遇云闪付APP相关问题或对本次活动规则有疑问,可致电中国银联客服热线95516咨询


镇海区企业保险消费券




01

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0日。


02

券种面额

满5000元减500元,满10000元减1000元,满20000元减2000元,满40000元减4000元。


03

活动流程

企业注册:

符合条件参加活动的企业首次登录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图片、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经办人授权书等有关资料,办理企业注册。

企业下单:

企业选择服务产品并下单,服务机构接单后报价,价格为双方协商后的保单金额,并上传保单,资料审核无误后发券。保单金额在资料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在还未审核或被驳回时可以修改。

企业付款:

企业用户在线上0元付款下单,实际金额(保单金额-消费券金额)通过线下对公转账方式进行费用支付。

注:如有退款情况,只允许线下退款。


04

使用规则

有效期限:

有效期可在“阿拉来消费”微信公众号“我的券包”内消费券底部查看,过期的绿色保险消费券将由平台统一收回。

票券使用:

2024年每家企业限使用1张绿色保险消费券,仅限本企业使用,不得转让买卖,不得与其他消费券重叠使用,使用后无资格再次抢券;未使用的可进行再次抢券

退货管理:

享受绿色保险消费券的,原则上不允许退服务。根据法律规定和程序,解除法律服务合同关系或特殊情况确需退服务的,未使用的绿色保险消费券由平台收回,已使用的绿色保险消费券需等额退回,由保险机构退回结清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象山县购房补贴











据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的政策有效期将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其补贴申请时限统一截止至2025年1月31日。【详情】



一、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房人一次性给予网签备案合同总价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补贴申请
















购房补贴以个人为申请主体。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共同持有的,只能约定一方领取购房补贴。

提供的材料:(一)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表;(二)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三)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原件及相关页复印件(个人、房屋信息、签字盖章页);(四)购房人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兑付
















(一)受理。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后,凭上述有关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区79、80号窗口申报。(咨询电话:0574-89387533 0574-65713720)

(二)审核。县住建局牵头对申请补贴情况(网签合同时间、购房人、房屋性质及有关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由县住建局计算补贴额度,登记汇总,并负责保管购房补贴资料档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及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对符合补贴条件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材料。                                            

(三)兑付。经审核符合购房补贴申领条件的,由县住建局按月统一拨付给购房人(当月申请,次月30日前发放到位)。县住建局牵头,与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及县房屋征收中心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对材料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


以下是

宁波12个地方

购房补贴政策延长后的主要规定

供购房者参考



(点击查看大图)


来源:宁波住建、海曙发布、象山发布、阿拉来消费

小编:张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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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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