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育润心”朋辈
心理健康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在学校心理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学生通过朋辈互助的形式自我服务、自我引导、自我成长,决定开展“五育润心”朋辈心理健康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心理健康方面学生干部,包含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及各学院心理部成员等;
2.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项目成员限3人,可以包含其他普通学生,但所有成员必须参与整个项目的设计与组织实施。
(二)申报内容
申报人要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本班或本宿舍学生实际需求,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具体切入点进行申报,鼓励以自然班、宿舍为单位申报。主题可涵盖情绪管理、团队建设、人际交往、两性关系、压力调节、自我探索、生涯发展、潜能开发等方面,重点是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增进自我认知、加强人际沟通、激发内在力量,培育积极情感,实现锤炼心理素质、促进心理成长的目的。
(三)项目形式
项目以朋辈心理互助形式展开,具体活动形式可参考附件1,同时鼓励创新。
(四)项目时间
立项后方可开始实施,要求11月27日前完成。
申报人填写《“五育润心”朋辈心理健康项目申报表》(附件2),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的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和项目审核,并择优立项(立项数至少达到学院所有班级数的30%),将审核结果填写至《XX学院“五育润心”朋辈心理健康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3)。10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立项的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立项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心理中心624,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lzx#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一)项目管理
心理中心根据各学院立项项目的活动形式和学生覆盖面统一给学院划拨经费,学院应合理分配项目经费,规范经费使用。各学院心理辅导员作为本学院所有项目指导老师,应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筛选和指导工作。心理中心将对项目内容、实施过程和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管。
(二)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应严格按照申请内容开展活动,包括活动内容、参与人员、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等,不得私自降低活动标准。
(三)结项验收
活动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须上交活动总结材料(500字以上活动总结、新闻稿截图、视频资料或5-10张活动相关照片、截图),并参与学院的项目汇报交流会,经验收顺利结项者将获得资助经费。验收截止日期为12月6日。
(四)优秀评选
上述活动全部完成后,学院评选出若干优秀项目,参与校级评奖,获奖后颁发荣誉证书。
(五)总结宣传
活动期间,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至少制作3篇新闻报道,作为本次活动的总结材料。典型稿件可推送至“双湖心田”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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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文 静
责任编辑:杜 梅
初审:卫 博
复审:王永铎
终审:冀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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