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首家公建公办托育园——西城晨星晓小禾托育中心,小朋友在托育老师和家人的陪伴下玩乐(2023年9月4日摄)李博摄/本刊
◆ 我国有约3000万名3岁以下婴幼儿,超三成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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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位攻坚
文丨张欣
“着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给”“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再次部署加强托位建设,夯实托育服务发展基础。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配套支持措施。
我国有约3000万名3岁以下婴幼儿,超三成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为给这一“最柔软群体”提供可靠的托育服务支撑,我国正在推动增加更多托位以及附于其上的普惠服务。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努力实现每千人口拥有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在补短板、增供给的持续努力中,我国每千人口拥有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由2021年的2.03个、2022年的2.5个,增长至2023年的3.38个,共有托位477万个。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聚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部署明确、政策频出、信号积极。
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全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城市名单,江苏苏州等56个城市试点发展社区养老和婴幼儿托育服务;
同在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
10月,国家层面出台首个托育服务价格政策文件,旨在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
对照目标、聚焦缺口,加强托位建设,夯实托育服务发展基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新需求,托位攻坚正当时。
持续扩容托位“蓄水池”,需统筹扩大增量与优化存量,进一步提升托位规划科学性——
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多元投入保障,增强托育服务供给能力。而在出生人口趋于减少的背景下,托育服务供给不足与学前教育资源闲置的现实问题并存。鼓励幼儿园向下延伸办托,统筹教师和保育员配备,有助于将幼儿园资源转化为托育资源,实现相近资源的科学、集约、高效利用。
托幼一体,一些地方已交上答卷。截至2023年底,上海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占比达75%,今年前8个月全市又增加公办幼儿园托班托额5000余个。在浙江,已有公办幼儿园开设“乳儿班”,为6~12月龄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
统筹配置0~6岁育幼服务资源,通过支持生源减少的幼儿园整体转型或延伸提供托育服务等方式,促进0~3岁和3~6岁服务供给有序衔接,将成为进一步加强托位建设的有效路径和未来学前教育发展的大趋势。
加速补齐托位短板,需将城乡社区作为重要场景,进一步增加托位供给精准度——
当前,数以百万计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对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有刚性需求,而3岁以下托育服务尚未纳入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在财力有限的现实条件下满足托位需求,需要基于人口分布、家庭需求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建设投入,最大限度减少资源错配,不断提高托位建设的合理性和精准度。
在这方面,推动优质普惠托育资源向社区聚集,发展潜力巨大。2023年7月,我国在106个社区启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补齐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设施短板。2024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明确优先设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助餐等功能。
完善拓展设施建设场地空间、推进社会存量资源改造利用、服务整合和功能集成、规划建设用地支持……期待更多政策落实落地,提高托育功能在社区的“嵌入率”,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普惠便捷的托育服务。
有效增加托育服务总量,需以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动托育服务降本提效,进一步提高社会办托积极性——
2023年,全国民办托育机构占全部托育机构的89.5%,平均托育服务收费价格(不包括餐费)为1978元/人/月,一线城市在5500元/人/月以上。运营成本难降、普惠程度不高,是“家庭送托难”与“机构收托不足”并存的原因之一。调查显示,用房成本高、员工流动性大、资金短缺成为当前托育服务业的前三项主要制约因素。
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托育设施建设、托育机构运营的积极性,以全方位政策支持赋能托育行业可持续发展,要求进一步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放宽最长租赁期限、水电气热实行民用价格等优惠措施,落实好托育相关税费支持政策。此外,还需加快推动将托育师列入准入类职业资格目录,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评价标准、创新成长机制、健全收入和社会保障制度,畅通职业发展路径。
不断满足托育服务新需求,需跳出托育看托育、立足全局看托育,进一步增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系统性——
国务院2024年9月1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当前,我国0~3岁婴幼儿实际入托率为7.86%,477万个托位的实际使用率为46.7%。
托位“建起来”后,“用起来、用充分”是下一步的目标。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高度认识发展托育服务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和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予以大力推进,特别需要加大政策衔接、资源统筹和部门合作力度。
上海率先实现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合并立法;原中共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与卫健、发改等部门联动推进社区嵌入式托育;山东济宁创新成立市托育工作指挥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指挥长”,市发展改革委、卫健委“双牵头”,县级层面全部设立工作专班强力推进,顶格构建强有力的普惠托育服务工作推进格局……全国多地探索建立的有效机制,值得借鉴。
目前,制定托育服务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牵头起草。通过立法明确托育服务的范围原则、管理体制、保障和监管措施等内容,有望为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3岁以下婴幼儿,触及每个家庭的“最柔软”之处。托育机构接收婴幼儿,同时也接受了家长们托付的一颗心。迈向2025年,面向“十五五”规划,系统建设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又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让每一个有需求的家庭安心托付,各方还需加力。
◇ 发展社区托育,在解决托位可及性的同时,可借助社区资源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进而实现更低收费,让更多家庭“托得起”,成为提高托育服务普惠度和可及性的重要抓手
◇ 按照成都的制度设计,到2025年,全市所有镇(街道)建成“蓉易托”社区托育中心不少于1家;成都中心城区社区综合体托育服务设施配置率将达80%,其他区(市)县中心镇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配置率达50%
◇ 社区场地大多涉及产权归属。主要牵头托育工作的卫健部门,只能尽量协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在社区落地,难以规模化、体系化推动
◇“鼓励国企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参与市场服务,是落实国家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相关部署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相比其他社会主体,国资国企具有更强的资源统筹协调和动员能力,容易突破场地瓶颈,推动托育服务设施高起点建设、高标准运营
◇托育服务的供需之间仍存在数量、结构与质量不匹配等问题。增供给、调结构、保质量……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呼唤系统“打法”
◇“托育园开设小月龄托婴业务,需要更强的专业性,考验托育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
◇“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不只是一个示范性托育园,更是一个托育综合体,能够为地方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综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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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 | 潘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