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陈春梅,女,1976年3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住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南正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红旗路466号,身份证号:430502197603271021。
执行标的:122万元及利息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
1.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李琪莉承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奖励。
2.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各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3.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杨法官:0739-5392963/13107097627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4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