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诊疗 后付费”政策覆盖人群
脱贫人员、“三类”监测人员、农村(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口、政法干警(余卫健通〔2020〕27号)等人群均在“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保障范围, 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无需提前支付住院费用,仅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二、30种大病病种名称:
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型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
三、大病保险
(一)参保城乡居民住院、 门诊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报销后,应由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段支付1(见下表)。起付线6000元、支付限额50万元/年。
(二)大病保险对特殊困难群众执行倾斜保障政策。特殊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分段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四、医疗救助
供稿:乡村振兴办
编辑:刘祝先
审核:李大富 陈 军 卢 勇
编审:卢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