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定日县审计局关于“三项资金”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政务
2024-10-09 17:06
西藏
根据《定日县“三项资金”专项审计实施方案》(定审委〔2024〕1号)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区外优质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对定日县委宣传部(包含二级预算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包含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至2023年度“三项资金”管理使用、发挥绩效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揭示资金使用管理和相关政策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重大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社会审计机构派遣的审计服务团队成员应不少于4名(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名,其他人员应具有初、中级会计师以上资格2名)。
(二)项目预算金额:审计服务费12.35万元以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纳税的相关凭证、2024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记录)
(二)社会审计机构具有财政部门批准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社会审计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四)提供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询价时间截止前10天内),以及近三年内无自治区财政等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社会审计机构能保证于2024年10月12日前组织完成进点,于10月28日前出具最终审计报告。
(一)报价材料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等相关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8时30分;
(二)递交方式: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drxsjj@sina.com,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视为未响应询价公告,作无效处理。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2024年10月11日19时30分;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西藏日喀则定日县上海路1号(定日县审计局)
询价采购领导小组从综合能力、整体评价等方面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综合评比,确定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合同价。
联 系 人:索朗多吉 联系电话:13908992586
地 点:西藏日喀则定日县上海路1号(定日县审计局)
终 审:旺 庆
复 审:巴桑普赤
初 审:加 措
编 辑:奴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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