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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今天一起来看看吧
(数据截至2024年10月1日)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来源:人社部
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aodongguanxi_/fwyd/202410/t20241012_527228.html
一、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
二、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基础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五、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政策来源:https://www.zhaoqing.gov.cn/gkmlpt/content/2/2634/post_2634323.html#3925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摄图网_600423785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存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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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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