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盈科呼和浩特律所为呼和浩特托克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

企业   2024-12-02 17:26   内蒙古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普法”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4年12月4日,我国将迎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市司法局《2024年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2024年12月2日,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李宝龙律师、实习人员张云鹏走进呼和浩特托克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



活动中,李宝龙律师向大家深刻阐释了宪法的核心地位,它不仅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更是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石。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旨在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

紧接着,李宝龙律师进一步分享了《信访工作条例》和《保密法》的相关内容。

《信访工作条例》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及控告申诉权,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合法、有序的途径来表达意见、反映问题,并寻求政府的帮助和支持。公民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或亲自走访等多种方式提出信访请求,而受理机关则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审查并作出处理,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事业单位也应建立健全信访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保密法》则体现了宪法对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双重保护。它明确规定了国家秘密的范围、密级划分、保密措施及泄密责任,旨在防止国家机密泄露,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分类和标记敏感信息,建立完善的审计制度,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物理防护措施。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违反《保密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包括行政处分乃至刑事责任。

在宪法精神的指引下,《信访工作条例》和《保密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公民提供了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的途径,也为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们呼吁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来,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根本依据。在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带领下,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将继续深入推进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活动,持续开展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宣传工作,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宪法卫士”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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