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公告

政务   2024-11-06 16:15   北京  

天津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公告


当前,天津革命军事馆建设领导小组正在积极筹建天津革命军事馆。该馆是天津市综合性军事历史展馆,着重展示中国共产党在天津领导武装斗争史、新中国国防建设史和新时代强军兴军伟大实践,延伸展示津沽大地军事历史文化、兵要地志等,2027年建成后将面向公众免费开放,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与天津军事有关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古代、近代、现当代,与天津有关的国防和军事活动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2.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天津领导革命斗争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3.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驻津部队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双拥共建、抢险救灾、担负重点工程等方面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4.反映天津军民奋进新时代,开展强军兴军伟大实践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5.反映各革命历史时期天津籍和牺牲在天津的著名英烈,天津籍开国将领,天津籍官兵、驻津部队中涌现的英雄模范集体和个人,天津各界和驻津部队全国双拥模范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二、征集类别

1.军事物品类:反映驻津部队在天津历史各个时期的交通设备、通讯器材和大规模设备设施等;相关档案资料、文电文献、图片影像、手稿书籍、器材工具、设施设备、旗帜标识、印章符号、战斗日志、信件、标语、文娱用品、生活用具等;驻津部队各类型服装、标识,以及军种符号等;驻津部队现役、退役报废装备,特别是重大军事行动、重大活动中使用过的武器装备、器材工具、设施设备和战利品等。
2.军事作战类:反映驻津部队在重大战役战斗、军事行动、演训演练、工程建设、会议活动中制造、使用、缴获的武器(冷兵器、火器和现代兵器等);军事作战中相关地图、文书和作战电报等。部队配发、作战缴获的军事作战相关单兵装备(个人防护、生存保障、战场辅助用品等)。
3.军事行动类:反映驻津部队参加非战争的重大军事行动、重大活动及支援地方的相关物品,如使用过的武器装备、器材工具、设施设备和战利品等;支援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抗击冰雪灾害和抗击非典、新冠疫情等使用的工具物品和慰问品,地方拥军优属等方面的信件、奖旗、奖状、锦旗、证书等。
4.军史资料类:反映驻津部队发展历程、部队建设成就及重大历史事件的各类实物、文献、影像资料等;党、国家和军队领导人关于驻津部队的重要题词、题字、批示、文稿手迹,以及视察驻津部队使用过的实物、有关影像资料等;著名英模英烈、战斗英雄的各类实物、文献、影像资料等。
5.军事成就类:驻津部队老领导、老同志和广大官兵获得全国全军颁发的各类勋章、奖章、奖状、奖旗、证书、牌匾、纪念章以及参加历次阅兵的纪念品、训练道具、学习笔记和对外军事交流与合作的礼品赠品等实物;驻津部队老领导、老同志口述历史的相关音、视频资料。
6.文化艺术类:反映驻津部队历史和传统的绘画、雕塑、书法、美术作品等和以驻津部队为题材创作的书籍、报刊、宣传品、印刷海报、艺术作品、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等。
7.其他类:与驻津部队有密切联系、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代表性文物史料。

三、征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军队军史场馆建设有关规定,以动员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无偿捐赠为主,以复(仿)制、调拨、交换、寄存(代管)为辅等方式。

  1.无偿捐赠集体或个人无偿将文物史料捐赠予天津革命军事馆。对于无偿捐赠文物资料的集体或个人,均颁发捐赠证书。捐赠文物价值较高,数量较多,可组织捐赠仪式。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将在展示柜中永久署名。

  2.原件复制对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文献史料,可捐赠复制(印)件或提供文物原件由革命军事馆复制后归还原件。

  3.调拨交换集体或个人文物史料展示、存放场馆,根据有关文物史料调拨交换等政策规定,按组织程序实施。

  4.寄存代管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革命军事馆委托管理,革命军事馆将无偿做好专业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后合理利用。

  5.借用展出经双方协商后采取借展的方式合作。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为集中征集时间,而后转入常态化征集。

五、承办单位

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具体承办。

六、征集要求

  天津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参与。当文物从私人收藏转为公开展出,便由赏玩功用升华为基因传承,国家收藏不仅使民间文物得到专业保护和管理,更能将个人力量汇入红色文化繁荣发展的洪流之中,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捐赠者需保证文物展品历史真实性,来源合法性,产权关系明晰。

  2.捐赠者需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转经历和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并详细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真实信息。

  3.文物征集采用直接交送或快递邮寄的方式,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的,承办单位派专人登门接受捐赠。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警备区天津革命军事馆筹建专班

  捐赠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6号

  联系电话:

张林蔚  022-84636048  
             15331275771
甘强强  022-84636047  
             15602111547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2024年11月4日


(转发:津门子弟兵



中部战区权威发布
刊期:第2427期

主编:赵建华   编辑:常茉妍

邮箱:zbzqfb@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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