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东兴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上路,被处罚,原因竟是......
当日,执勤民警在国门大道大牌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15时56分,一未佩戴安全头盔男子驾驶桂P号牌摩托车驶经执勤点,当执勤民警提醒该男子驾驶摩托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时,闻到其身上散发着浓郁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快速检测时提示“已饮酒”。随即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男子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最后,执勤民警依法对该男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暂扣车辆、驾驶证记14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的处罚。
来源:防城港交警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