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普通高中学生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新的一学年又开始了,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普通高中阶段的学习,国家出台了高中助学金和高中免学费的政策,现将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介绍如下:
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两档:一档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二档对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1700元标准资助。
免学费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另:非鲤城区户籍的学生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需主动向所就读学校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便于学校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
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
学生需下载闽政通APP进入教育就业-福建助学-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学校将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说明:请事先准备好申请学生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部分学生还需上传相关证件,如:低保证、扶贫手册、残疾证等证件)。
温馨提示
在此郑重的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无论是哪个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助,都不应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请先向学校或区教育部门咨询,千万不要擅自按照对方要求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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