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调查研究
奋力争先创优
以上事例是长乐法院司法调研成果转化成效的一个缩影。仅2024年以来,长乐法院就有1篇案例被国家级刊物收录、1篇案例被市级刊物收录。1篇论文获省级一等奖、6篇论文获市级三等奖、3篇论文分别被省市两级刊物采用。
案例被国家级刊物收录
论文和案例被市级刊物采用
长乐法院深入推进品质榕法提升工程,筑牢“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理念,充分激发调研人才活力和潜力,深化审判理论研究,坚持案例、论文两手抓、两手硬,在全院形成浓厚的学术研讨和调研氛围,并助推审执质效提升。
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调研,以审判促公正,以调研促审判”的工作目标,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严格执行本院制定的《调研工作管理办法》,确保责任到人、定期通报、奖惩分明。
院主要领导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参与省法学会重点课题项目、完成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做实调研成果转化。
其他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积极参与理论调查研究,开拓调研思路,审定调研材料。
以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审判工作难点为调研主攻方向。如针对长乐地区出现的多起大规模“倒会”事件、大量物业合同纠纷涌现等问题,分别撰写《关于近五年“民间标会”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报告》《物业纠纷多元解纷模式探析——以长乐区法院实践为研究对象》等8篇调研报告。
联合福建江夏学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以“院校合作”思维对标学术调研方式,实现高校法学理论优势与法院审判经验优势有机融合。邀请台湾法学青年开展学术交流研讨,推动做优涉台司法实务研究。
今后,长乐法院将持续强化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始终坚持将“发现真问题、开展真调研、解决真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实做优调查研究机制,全力落实以审带研、以研助审,努力为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供稿 | 审管办 林娟
文编 | 林旻煜
美编 | 林宇杰
本文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