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激励是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第二个激励是基金零报销激励。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具体到我市,即不超过6万元。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需要注意的是:1.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是叠加的,相互之间不影响。2.零报销激励额度提升部分只要不使用,就一直存在。3.连续参保激励额度即便使用过也一直保留,但如果断保要减少额度。
[来源| 保定医保]
[编辑| 张叶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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