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交警提醒】文明停车,从我做起——规范停车倡议书

文摘   2024-09-14 09:22   辽宁  

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能看到一些车辆在人行道上随意停放,这不仅给行人的通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车辆在人行道上停车,阻塞了行人的正常通行路线,迫使行人不得不绕道而行,甚至在车辆之间穿行,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广大驾驶员本身既是“守法行为”的受益者,也是“违法行为”的受害者。因此,我们向广大驾驶员朋友发出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倡议:

一、请规范停车,不要堵占消防通道,不影响其它车辆出入。请将机动车停放至停车场内;在道路两侧停车,请停在停车泊位内,不要逆向、双排、垂直停车,不要压越泊位线、不要占用多个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二、从自身行为做起,驾车出行时请自觉将机动车停放在正规停车场、施划停车位的人行道及车行道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按照停车指示方向规范停放,一车一位,做到“入位、顺向、头齐”停车,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位内,并做到按位停放,车头统一朝向。停放车辆时请不要占压盲道、占用消防通道、堵塞人行通道等影响行人及车辆正常通行。      

三、临时停车上下人时,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并做到快上快下。不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

四、沿街企业、单位、商户主动引导员工、顾客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不私自占用机动车位,不在机动车泊位上停放非机动车、摆放锥桶及其他物品。

五、对未按照规定停放的或者停放在未施划停车位的人行道上的,公安机关将加大违停处罚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严管重罚。

车畅于路,人悦于行。请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停车规定,依法规范停车,拒绝乱停乱放,安全有序出行,共治共享更通畅、更安全、更文明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调兵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张琪

责任编辑:高锋

审核:张晶



调兵山交警微平台
调兵山交警微平台,记录交警日常工作,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