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购物节来临之际
各大电商平台
纷纷推出诱人的优惠活动
吸引着无数消费者的目光
在享受购物带来的乐趣和便利的同时
消费者也需要警惕一些
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近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对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行为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应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载明平台内经营者的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理措施等信息。公示的位置要清晰、显著,便于相关主体查阅。
平台经营者开展自营业务,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以便消费者选择。
*消息来源于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 编辑/王小椒
■ 编审/李华文
■ 出品/长安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