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近日,康保县消防走进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巡查治理,现将部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的良好氛围。
时间:2024.11.11
地点:怡安小区
隐患: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车
时间:2024.11.11
地点:怡安小区
隐患: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车
曝光不是目的
而是通过个别违法现象
提醒广大居民群众要牢记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就是生命通道
尊重生命
尊重他人
更是尊重自己
请及时举报相关隐患问题,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物业和建筑管理单位反映,若物业公司无法处理或居住地无物业管理的,可向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12345”市民热线和相关部门举报。如违反有关规定,妨碍或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将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的罚款;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危害:一旦起火,会阻断逃生通道,易造成人员伤亡。
来源:康保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