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红绿灯路口
驶入导向车道后
应当按照地面交通指示方向通行
这是交通规则的基本要求
也是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然而,有的驾驶员
为图一己之便
不按导向车道指示的方向行驶
做出一些“假动作”
例如直行道左转、右转道直行等
南山区一红绿灯路口处,两车道分别为直行左转混合车道及直行车道。一小车行驶至该路口时,驶入了直行车道,但在通过路口后却未按照指示方向直行,而是向左转弯……
结果,与同方向相邻车道正常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
小车驾车在直行车道左转,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导向车道的设计初衷
就是为了引导车辆
有序、安全地通过路口
一旦有车破坏了这个规则
轻则造成道路交通拥堵
重则容易引发事故
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
驾车时不能只顾着朝目的地方向开
通过路口时,记得观察清楚
自己走在哪条导向车道上
驾驶员在驶入路口前
应注意观察车道标线或导向标志
根据所需行驶方向进入导向车道
导向车道是将车流诱导到应行驶的路线的总称,主要是指示车辆按照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位置。驾驶员要根据自己的行驶路线进入相应的车道。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一时分神、不熟悉路线走错车道
没掌握好路况来不及变道
导致走错了车道
务必按照导向车道继续行驶
通过路口后再调整路线
千万不要任性转弯或者直行
各位驾驶员应时刻注意
交通标志标线
严格按照导向车道行驶
共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