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涉及公租房收入标准、审核周期、复核标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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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显示,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的通知》,公租房准入条件中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不高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这也表示昆明公租房准入条件中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将从原来的3980元/月上调至4140元/月。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审核配租科工作人员表示,家庭人均月收入是根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来进行调整的。因为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有所调整,所以公租房申请的人均月收入调整到了4140元。
据了解,为了确保承租人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每年相关部门都要对承租人的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审核。为了避免审核结果晚于合同续签日的情况,《通知》明确,公租房续签审核周期调整到合同到期前6个月内。主城八区公租房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到期前6个月内进行审核。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审核配租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合同周期来进行的调整,要在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审核通过之后,承租人才可以去续签合同。如果在审核阶段就已经审核不通过的承租家庭,就不可以再续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此外,《通知》还明确年度审核未通过的承租家庭,须在规定时限内参与复核,其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工商登记注册资本(金)中认缴出资额、车辆超标的,可受理变更、转移、注销等复核材料;复核期间,可受理减少除配偶外的共同承租人。
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审核配租科工作人员提醒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承租人的收入、住房、财产,还有工商注册信息,包括承租人数发生变化的,一定要及时向住房保障部门申报。避免在审核的时候因为承租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审核不通过而要腾退公租房。如果承租人已经在承租期间收到了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年度审核不通过的通知,那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到住房保障部门去办理复核。如果逾期没有办理复核的话,将视为不再符合公租房的承租条件,需要腾退公租房。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自2024年第三季度分配收件起,原则上主城八区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实行影像化收集,不再收取任何纸质资料。
来源 | “8099999街头巷尾”微信公众号 昆明安居集团
编辑 | 胡韦弦
编审 | 孙啸武 崔志超
终审 | 卢婵 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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