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理案例 | 婚后房子,也能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家理律师精准破局挽回百万折价款!

情感   2024-11-05 18:01   北京  


司法实践中,有关房产分割的问题往往是离婚诉讼中的审理重点与难点。

离婚诉讼中分割房屋,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判断房产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购房时的婚姻状况、首付支付情况、是否存在还贷以及房屋的登记情况等。

近日,在家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男方就婚生子抚养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务分割问题提起离婚诉讼,希望能够在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同时,保留婚内个人买卖的一套北京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该房产是通过亲属间房屋买卖方式获得。

由于是在婚内完成的房产买卖过户,所以这套房子所有权以及房产分割问题成为了本案难点。

此案男方委托家理律师事务所的王红月律师、李姗姗(律师助理)代理诉讼。

北京家理的王红月律师、李姗姗(律师助理)在理清夫妻共同财产情况的同时,结合男方希望保留个人婚内房产的诉求,通过梳理该套房产的来源、买卖过户以及租赁明细等证据,最终帮助男方达成拿回房产所有权和无需进行房产分割的关键诉求,极大挽回了男方财产损失。


01
案情简介

何先生和黄女士于2017年1月相识,同年5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由于双方婚前对彼此了解不够深入,婚后两人三观不合的情况逐渐显露。

同时,因为何先生忙于工作,对于家庭的付出更多体现在经济支持上,所以两人在家庭内部琐事处理上常常分工不明,两人甚至偶有肢体冲突,婚内矛盾愈演愈烈,2023年8月双方彻底搬家分居。

鉴于涉案房屋来源、出资等情况较为复杂,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婚生子抚养权上均未达成一致意见,经过慎重考虑,何先生提起离婚诉讼,委托王红月律师承办该案。


02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家理王红月律师和李姗姗(律师助理)重点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情况,婚生子抚养情况进行详细了解,针对何先生的合理诉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


关于涉案房屋北京某区502号房子的所有权,黄女士主张,涉案房屋属于何先生婚后购买,应当包含在夫妻共有财产内。

涉案房屋可判归为何先生所有,何先生需向自己支付涉案房屋折价款一百万元。


庭审现场,面对黄女士的这一主张,王红月律师沉着冷静,利用既有事实和相关的证人证言,向法院提供了详细的房产所有权以及买卖、租赁证明,对涉案房屋所有权,以及涉案房屋是否属于何先生二人的婚内财产问题做出详细说明:

首先,涉案房屋并非为购买所得。

出于政策原因,该房屋登记人为何先生的大姨,但实际产权人是何先生母亲,且长期以来,本涉案房屋的实际控制人、使用人也均是何先生母亲。涉案房屋在其母去世后,交由何先生继续管理与出租。

受政策因素影响,房屋登记人何先生大姨只能采用以买卖的形式将房子过户至何先生名下,2017年11月何先生通过房产买卖的方式正式成为该涉案房屋所有权人,本次交易没有实际出资,有房产继承性质;

其次,在2019年何先生给其大姨转账五万元,这五万元并非女方所认定的购房款,五万元里包含了大姨为该房屋垫付的部分物业费与取暖费,这笔款项无法作为何先生婚内购房的依据,故婚内购房说法不成立。

在上述过程中,黄女士对其家庭情况、房屋情况明知。

因此法院判定,考虑该房屋来源、房屋多年管理使用情况、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具体背景及实际操作流程、房屋原产权人的意愿表达等因素,该房屋归何先生个人所有,在本案中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019年何先生五万元的转账是夫妻共同财产支出,故应支付黄女士一半转账金额。

关于婚生子抚养权问题,从何先生提供的全家福照片、儿童乐园年卡、保险支付凭证等证据中可以看到何先生不仅参与了婚生子的抚养,同时在抚养出资比例中,更是支付了较多份额。

举证证明后,法院判定何先生支付黄女士婚生子抚养费由每月一万两千元下降到每月六千元。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支出情况,以及涉案房屋实际所有权情况,基于双方利益平衡出发,法院判决,北京某区502号房屋归何先生所有,黄女士无权分割,何先生需支付给黄女士两万五债务赔偿即可,其余财产依法分割。

同时,因证据不足,驳回黄女士的精神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诉求。


03
案件结果

最终,家理王红月律师与李姗姗(律师助理)在我方当事人房产关系不明的背景下,抽丝剥茧式收集证据,帮助何先生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到合理的抚养方案及费用、个人房产所有权以及满意的共同财产分割结果,挽回了100多万的离婚财产,极大地保障了何先生个人财产权益。


04
家理律说

随着离婚率的逐渐升高,在离婚时,越来越多的人面临配偶一方要求分割自己婚后财产或继承所得遗产问题。

那么婚后取得的房产离婚时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或建造的房屋。争议房屋购买或建造资金来源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并且也是在婚后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房屋;

(2)婚后因继承或受赠而取得的房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或受赠而取得的房屋,是否认定为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不同情况加以确定;

(3)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屋,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方主张为其个人财产的。这三种不同的情况,都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05
案外说案

对于很多人来说,房子是一种生活保障,是小两口婚姻生活的必备基础。买房对于结婚来说,是绕不开的话题,同样,对于离婚而言,更是如此。

“谁出首付房子就是谁的”,“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离婚时房子就归谁”,拥有这类的误解的人不在少数。

所以,在离婚中,涉及到婚姻财产问题时,有一名婚姻家事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你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怎样计算,那不如寻求一下更专业的帮助。

06
主办律师


王红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工作经历:
婚姻家事专业型律师
擅长私人财富管理
亲办案件300+          
擅长谈判及庭审辩论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通过多年的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及近10年的诉讼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始终坚持学习、总结、归纳的办案习惯,办事沉稳踏实,庭审气场强大,随机应变能力强,尤其擅长谈判及庭审辩论。
王律师在案件接手之初,便会与当事人深度沟通了解案件来龙去脉,结合当事人的诉求为其制定适宜的诉讼方案,并指导当事人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是王律师的执业理念,在每一案件开庭前,王律师都会进行详细的证据梳理、庭审准备,善于运用思维导图、表格、时间轴等有助于案件办理的工具,往往事半功倍。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王律师多次前往北京各单位、各省份调取财产类证据以及对方过错类证据,经过庭前的详实准备及庭审的强势输出,为当事人争取到超乎预期的结果,不仅在判决中明确认定对方存在婚姻过错,还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及每月近3万元的抚养费,同时在财产分割上为当事人争取到近70%的比例。
王红月律师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经办的多件案件都取得较好的结果,得到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肯定。在家理律所每年的十大案例评选活动中,连续有多个案例成功入选。在2021年家理首届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中,以“多元化家庭法律服务产品”项目荣获第一名。此外,王律师曾于2023年多次参与面向全国青年律师的“青年律师‘菁英计划’”,活动中王律师的发言和分享得到众多青年律师的认可和喜爱。
作为家理的财富律师,王律师对婚姻家事纠纷中的财产分割、股权分割、证券、保险等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善于将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结合起来,为高净值人群提供切实有效的财富管理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离婚纠纷:举证认定男方婚内出轨,助女方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及近3万元抚养费,同时分得70%的财产,并获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纠纷:第一次诉讼对方不同意离婚,靠一份证据力证二人感情破裂,最终判决二人离婚;
离婚纠纷:与男方谈判,获得子女抚养权及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纠纷:代理男方举证证明女方存在刑事犯罪嫌疑,离婚诉讼中转刑事审判,为调解争取有利条件;
涉外离婚:助身处美国的女方参与离婚谈判及诉讼,处理中美两地的资产;
涉台离婚:与女方密集谈判,为男方争取到独子抚养权及台湾房产;
继承纠纷:在涉及转继承、代位继承的复杂案件中,以思维导图的形式助法官厘清法律关系及遗产范围,助当事人多分遗产;
继承纠纷:推翻遗赠协议,成功为我方争取房产份额,让当事人从零逆转赢得数百万利益;
继承纠纷:当事人后老伴儿去世,助当事人获得后老伴儿房屋的居住权;
财产纠纷:“假离婚”后女方反悔,助男方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并调取女方大量流水,为男方争取到近百万的折价款;
分家析产:助离婚的儿媳提起诉讼,获得拆迁安置的房屋及相应的拆迁补偿款;
民间借贷:80岁老人出资帮助儿子、儿媳购房,儿媳不认可借款,助老人成功追回数十万养老钱;
赠与纠纷:代理原配起诉第三者的二审诉讼,在第三者抗辩生育私生女抵消男方转账的不利情形下,助法官厘清法律关系及案件事实扭转案件结果,最终法院判决第三者向原配返还数十万元。

李姗姗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教育背景:
本科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大四保研本校,获法学硕士学位。2019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校期间,多次获得优秀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实习生”等多种荣誉。
工作经历:
曾在法院、律所有过多段实习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培养了良好的法律思维及职业素养。毕业后即加入家理,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家理律师事务所,
一直以来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8年未曾变化。
我们在北京·广州·深圳·上海均有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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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深知您因感情破碎,
也体谅您家庭琐碎身心俱疲,
愿家理律师,能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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