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
事业单位专项支持岗位表
(使用事业编制)
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
国有企业专项支持岗位表
2024年湛江市“菁英托举”行动
民营企业专项支持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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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注意:报考者须年满18周岁(即2006年11月21日(含)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55周岁以下为1968年11月21日之后出生。事业单位各岗位年龄上限详见附件1表格内“年龄”一栏。
(一)事业单位
1.岗位安排。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从湛江市市级编制周转专户中解决。聘用前已取得更高级别职称的,按原职称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聘用,若所在单位暂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采取特设岗位办法解决。
2.薪酬待遇。
基本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湛江市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优惠政策:(1)首次聘用合同期限5年(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年度工资福利待遇不足35万元(试用期按80%)的,由市财政补差额,发放至首次聘用合同年限(最长5年)。(2)对在湛的优秀海内外博士、在站博士后,或出站博士后留(来)湛工作,且新入选广东省专项资助项目的博士和博士后,按省补贴标准的50%给予配套资助。以上两项优惠政策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并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博士、博士后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和45周岁,且要求从湛江市市外引进。
3.考核管理。第1年为试用期,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任。聘期满2年,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联合开展考核工作,表现优秀的纳入优秀后备干部培养。
4.其他待遇。聘用后可根据《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申报我市高层次人才,获批后可按规定在安居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二)国有企业
1.薪酬待遇。
基本待遇:按照现有市属国企的薪酬待遇核定工资福利待遇。
优惠政策:(1)首次劳动合同期限5年(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年度工资福利待遇不足35万元(试用期按80%)的,由市财政补差额,发放至首次劳动合同年限(最长5年)。(2)对在湛的优秀海内外博士、在站博士后,或出站博士后留(来)湛工作,且新入选广东省专项资助项目的博士和博士后,按省补贴标准的50%给予配套资助。以上两项优惠政策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博士、博士后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和45周岁,且要求从湛江市市外引进。
2.考核管理。第1年为试用期,期满后由所在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任。聘期满2年,由市国资委和用人单位联合开展考核工作。聘期满5年,参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优先予以聘用。
3.其他待遇。聘用后可根据《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申报我市高层次人才,获批后可按规定在安居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三)民营企业
1.薪酬待遇。
基本待遇:按照民营企业约定的薪酬待遇。
优惠政策:(1)首次劳动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第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8万元补贴。(2)对在湛的优秀海内外博士、在站博士后,或出站博士后留(来)湛工作,且新入选广东省专项资助项目的博士和博士后,按省补贴标准的50%给予配套资助。以上两项优惠政策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博士、博士后年龄分别不超过40周岁和45周岁,且要求从湛江市市外引进。
2.考核管理。由企业组织考核。
3.其他待遇。聘用后可根据《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申报我市高层次人才,获批后可按规定在安居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zhanjiang.gov.cn/rsj/)以及主管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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