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病去药店买药的时候,收银员告诉我不能用医保,用我个人账户的钱也不行。”呼和浩特市民何女士告诉记者,近日她去国大药店(130店)买药,店员告诉她出了新政策,即使家庭共济后,也不能用职工医保给小孩买药。
何女士说:“9月17日,我去国大药店(130店)给孩子买药,却被告知不可以使用医保。当时我向收银员解释孩子已经办理了家庭共济,自己也查询过相关政策,应该可以使用。但该店店员却告诉我从7月份开始就不可以使用了。”至于店员口中说的新政策,何女士表示自己并不了解,希望可以得到明确回复。
9月18日,记者走访了当事人所反映的国大药店(130店),其收银员告诉记者,从7月份开始,医保规定不可以给小孩买药了,家庭共济以后也不可以用,并且国大药店都不可以使用医保给小孩买药。随即,记者分别走访了国大药店(231店)和国大药店(218店),均得到同样的回复。
为什么有的药店可以使用医保家庭共济,有的却不可以?记者带着疑问,咨询了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解答称,按照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关要求,目前呼和浩特市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以用于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呼和浩特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呼和浩特市74家定点双通道药店也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行共济,但在普通定点零售药店不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在呼和浩特市10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结算。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报销额度一年最高2400元,报销额度位列全区首位。
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呼和浩特市定点零售药店监管形式严峻,部分定点零售药店不同程度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形,在国家和自治区医保局的指导下,呼和浩特市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对108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终止或解除医保协议处理,并进行曝光。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023年和2024年1-8月均出现赤字,考虑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和城乡居民医保没有个人账户,暂未将呼和浩特市零售药店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管理。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也向记者提供了74家“双通道”管理定点药店的汇总名单,经过查询,记者走访的药店不包含在名单内。
来源:内蒙古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