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人 购房落户全程网办功能已上线!

文摘   2024-11-04 15:32   江西  

为全面提高户籍窗口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便民为民利民”服务窗口,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积极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精神,积极依托“互联网+”平台, 实施购房落户全程网办新模式,购房落户实现从申请、确认到落户全流程网上“一次办”。


购房落户网办操作便民小贴士







一、申报条件:

江西省内户籍,购房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人员及同户口簿内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购房屋地址落户。未满18周岁人员,可与同户人员随迁,不单独迁入新购房地址独立落户。 







二、申报材料

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电子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包括:电子不动产权登记证,申请人电子户口簿(申请人为户主的,获取整本户口簿;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获取申请人本人页户口簿)、申请人电子身份证。







三、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渠道

方式一:通过“赣服通”(可在支付宝里搜或下载app)-热门服务-“一件事专区”-“购房落户一件事“,选择落户受理地区,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选择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申请完成。


方式二:通过“赣警办”(可在支付宝里搜或下载app)-一件事一次办(公安联办)-公民购房落户,选择落户受理地区,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选择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申请完成。


(二)线下办理渠道

1.青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河东派出所户籍窗口、南芫派出所户籍窗口、贸易广场派出所户籍窗口);

2.青原公安分局其余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申请人可在一个月内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线下打印纸质户口簿,(需要邮寄户口本的,邮寄费用采取到付方式由申请人支付)。




The  End



    制:彭生苟

    核:刘  琪

责    :董  婕

    辑:黄  松

图    文:青原公安




关注我们

新闻客户端|新浪微博|抖音短视频

联系电话0796-8203613

扫码关注
带你发现不一样的青原

微青原
权威发布,传递政声,畅达民意,温暖民生。“微青原”伴您同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