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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常常会根据烧伤公式计算补液量,烧伤休克期体液渗出量与烧伤面积、体重、伤后液体补充的早晚关系最密切。国内常用烧伤补液公式: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ml)=体重(kg)×烧伤面积(%)×1.5,其中胶体:晶体=0.5~1:1,每日生理需要量为2000~3000ml。通常输液分配为:烧伤伤后第一个8小时要输入量为第一个24小时总量的一半,余下的一半在后16小时输完;第二个24小时的电解质和胶体应为第一个24小时计算总量的一半。另外一种简单补液公式为派克兰烧伤公式(Parkland公式):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除外生理需要量)为:每1%Ⅱ-Ⅲ度烧伤面积和每千克体重输入乳酸钠林格溶液4ml。即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ml)=体重(kg)×烧伤面积(%)×4。伤后8小时输入总量的一半,另一半于后16小时输入。烧伤的病人,由于热力作用使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导致大量血浆外渗至组织间隙及创面,引起有效循环血量锐减,甚至发生低血容量性休克。及时有效对烧伤病人进行补液,是烧伤病人早期急救的关键因素。也可服用淡盐水(每200ml开水加食盐约1g),但每次口服量不超过200ml,避免引起恶心、呕吐等反应。(1)何时补:越快越早越好,在转运途中就可以开始补液。(2)从哪补:烧伤病人皮肤损伤,可以选择外周或中心静脉补液。在成人公式中,“II、III度烧伤面积×体重(kg)×1.5ml”用电解质+胶体溶液来补充,“2000ml”为生理日常需用量,用5%~10%葡萄糖溶液补充。- 中、重度烧伤电解质:胶体=2:1,特重度烧伤=1:1
- 电解质溶液首选平衡盐溶液,其次为0.9%氯化钠溶液
Tips补液原则:先晶后胶,先盐后糖,先快后慢,交替输入。注意:不能集中在一段时间内输入单一种类液体,如大量输入水溶液,可引起水中毒。先记住大腿和大腿以下,大腿21%,大腿以下20%。差不多对不对,21和20。
下面那个20包括了小腿的13和足部的7
前胸后背各13,会阴占1 ,躯干部正好是27,3个9
上肢分别是5、6、7,加起来是18,是2个9
头面颈各占3,333 ,正好是1个9
臀部是5。
注意成年女性臀部和足部各6%。与成年男性略有不同。
三三三五六七, 十三,十三,二十一, 双臀占五会阴一,小腿十三双足七。记住:总面积1、3、5 。135是10%、30%、50% 三度面积1、2 (1)总补液量:成人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1.5ml(小儿1.8ml,婴儿2ml),另加每日生理需水量2000ml。面积×体重×1.5是丢失量,这个1.5包括晶体液和胶体液,一般晶体液占1,胶体液占0.5。特别要注意!!!!如果是广泛深度烧伤,晶体和胶体是各占0.75。(2)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为第一个24小时计算量的一半,日需量不变。(3)24小时的补液量,前8小时给一半,后16小时给一半。例1:一烧伤病人,体重50kg,其烧伤面积Ⅱ度30%,Ⅲ度10%,输液时除生理需要量外,第一个24小时应补胶、晶液体约这个题目让你算晶体和胶体,所以不用加2000。那2000是水,是每日需要量。例2:患者,男性,18岁。体重60公斤,面部、双上肢、双足Ⅱ-Ⅲ度烧伤。其第一个24小时的补液总量为(生理需要量按2000毫升/日计算)计算公式:60×(3+18+7)×1.5+2000=4520例3:男,25岁,体重50kg,Ⅱ°以上烧伤面积40%,其第1个24小时的前8小时内补液量为计算公式:40*50*1.5+2000=5000 5000/2=2500例4:男,40岁,50Kg.躯干部,双臀及双大腿2度烧伤,双小腿及双足3度烧伤,第一个24小时应补充的胶体量为第一、面积前后躯干:13+13;臀部:5;双大腿:21;双小腿:13;双足:7。总计:72.第二、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不含生理需要量):72*50*1.5=5400ml。第三、其中胶体液与晶体液的比例是多少?——本题分歧的关键所在。本题面积为72%,,其中II度52%,III度20%,应评估为广泛重度(甚至算特重烧伤),因此,其比例为0.75:0.75(也就是1:1);第四、结论:第一个24小时补充的胶体液应为5400*1/2=2700ml。温馨提示: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文!请将“临床志”设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