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与选拔准则
本院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旨在培养全面发展、具备深厚学科理论基础与专业技能、能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创新性高级人才。选拔过程将遵循全面评估、质量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职责划分
刑事侦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制定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组织综合考核、监督招生过程及处理考生申诉等。
三、招生计划概览
2025年,本院计划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名,涵盖侦查学与法庭科学两个专业。具体指导教师及招生计划请参见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实际招生人数将依据学校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四、申请资格与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
定向就业及同等学力考生需具备以下成果之一:近5年内(2019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2日)在相关领域发表C类以上智库成果、CSSCI来源期刊论文或专著(第一作者)。
外语水平需达到规定标准,或提供相关免试证明。
五、考核流程
网上报名:申请人需按学校及学院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并于12月13日前向指定邮箱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整理为压缩包,并注明相关信息。
资格审查: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者进入初审环节。
初审:由导师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招生计划的3-5倍确定复试人选。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攻博计划书审核。具体科目及内容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成绩计算与录取
成绩计算:综合总成绩由专业课笔试、面试及攻博材料审核成绩组成,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合格要求,不计入总成绩。
录取原则:遵循择优录取原则,综合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体检结果等做出录取决定。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网站公布考生最终成绩,并接受咨询与申诉。咨询及监督电话、邮箱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23-67258018
监督电话:023-67258219
提交材料及咨询邮箱:1519905954@qq.com
监督邮箱:516142113@qq.com
八、其他注意事项
拟录取考生需按教育部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招生章程,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本实施细则旨在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共同推动刑事侦查学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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