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
俗称“老年代步车”、“老头乐”
这种车不具备上路资质
一些老年人驾驶上路
近日在鹰潭
张某某经常在没有交警值守时段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情况下
2024年11月01日0时18分许,张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低速载客电动车,沿梅园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梅园大道与府前路交叉路口时,与吴某驾驶的同方向行驶至该路口的赣HD1***1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对事故进行调查当中发现,张某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据张某某交代,其一般在清晨和夜间才驾驶车辆出行,一是路上没有交警,二是该时间段也没有太多车辆,自认为安全、结果却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处理民警陈凯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讲解了无证驾驶及无号牌、无保险车辆的危害。12月2日,公安机关对张某某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张某某表示自愿将该无号牌车辆进行报废处理,且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这类车由于售价不高,而且个别商家通过不实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称其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备受老年人的青睐。
然而,市面上的“老年代步车”“老头乐”多是以蓄力电瓶为动力的车辆,属于“场内使用”的机动车,不允许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或有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未经驾驶培训交通违法多。在“老年代步车”“老头乐”的消费者中,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他们几乎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不熟悉基本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通行规则。尤其是在三四线城市、农村等地方,因道路安全隔离设施、标志标线不完善等,此类车辆随意穿插、掉头、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常见。
二、维护权益难,调查追责难。由于众多“老年代步车”“老头乐”没有登记上牌,驾驶人也没有驾照和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驾驶人为了逃避处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逃逸,不仅给交管部门的事故查处、追责带来极大难度,事故中受害的其他人员获得赔偿的难度也更高。
鹰潭交警提醒:
绝大多数“老年代步车”、“老头乐”并未被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里,没有国家相应技术标准,所以“老年代步车”、“老头乐”无法办理牌照。
希望所有消费者和销售商,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此类非法车辆,为道路交通安全以及自己、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已购买者应尽快更新淘汰,并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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