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自建房居民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1-26 18:02   甘肃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近期,受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因素影响,自建房因建成时间长,加之部分房屋未经过专业设计、施工、监理,抗压能力较弱,覆雪覆冰时更容易出现垮塌,房屋隐患风险防范尤为重要。
当前,全国正在持续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守护房屋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我们真诚希望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经营性自建房的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熟知房屋安全使用相关常识,加强日常管理,并定期对房屋地基、墙体、承重结构、屋面等部位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请立即停止使用、人员撤离,请务必落实“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并向属地社区和街道报告。
守护房屋安全,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既是对财产负责,更是对人身安全负责。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您熟知“十个不得”:
一、不得擅自加层、增大房屋荷载或改变使用用途;
二、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三、不得擅自安装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设施设备;
四、不得违规搭建或者擅自开挖地下空间;
五、不得将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出租、转让或用作生产经营场所。
六、不得违规使用燃气以及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具和钢瓶;
七、不得在室内存放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
八、不得乱停放车辆、堆放物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九、不得私自改造供电路线、在室内乱拉乱接电线或将电动车停放室内、楼道口充电;
十、不得人货混居,防盗网上要开设逃生窗口。
各位居民朋友,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请您积极行动起来,主动自查自纠,紧密配合行动,共同守护美好家园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兰州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6日


编辑:杨   扬

责编:王   冰

审核:陈玥旻

值班主任: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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