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咨询
采暖费违约金从何时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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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起开哇”咨询:
阳泉热力公司回复:
热用户与热力公司签订《城市集中供热合同书》,双方约定缴费期限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应于12月1日前缴费,未缴清采暖费的从12月1日起以欠付采暖费总额的3‰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未签订《城市集中供热合同书》的热用户,按照《阳泉市集中供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阳政办发〔1991〕59号)中关于收费时间的规定,“收费时间定为当年的五月一日至十月三十日,一次收清。超过期限不交者,按日累计加收1%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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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阳泉随手拍微公号
编辑丨张洁
责编丨荆倩
审核丨任昊
校对丨苏建平 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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