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问我答——林芝市公证专场政务直播热点问题答疑

政务   2024-12-10 16:37   西藏  



小林政务“芝”播间


近日,“您问我答——小林政务‘芝’播间”开展了公证业务专场直播,围绕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相关政策等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直播过程中网友提出的热点高频问题进行了梳理,现集中解答如下:

01

买房委托的办理流程?

答:申请人即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现场办理,并携带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委托书电子版。

02

委托人在内地,受托人能否代替委托人在林芝办理委托?

不能,需委托人本人到其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03

公正委托需要预约?

无需预约,根据当事人到场的先后顺序办理。

04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现场办理,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放弃继承的遗产权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05

公证需要收费?

需要收费,收费依据为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17〕813号文件)。

06

房产证上无配偶的名字,我想办出售房产的委托,还需要配偶到场?

要看您的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一、婚前全款购买并房产证上的日期是登记结婚前的日期,那么您可以一个人来办理;二、婚前购买,婚后仍在还房子的贷款,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办理或者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

07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本人,用途是子女上学,怎样才能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两种方式,第一种用赠与的方式过户,《赠与合同》中注明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第二种用买卖的方式过户,拿到房产证以后,签署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为一人所有(注:这两种方式税费不同)。

08

本人在内地购买了一套房,现因路途遥远无法办理购房的相关事宜,请问购房委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本人到场并带上以下材料: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与受托人是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③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④委托书电子版(也可请公证员代书,具体格式和事项咨询公证部门);⑤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09

婚内财产协议可以公证吗?

可以

10

本人着急回内地,想办理委托公证,办理时限是多久?

如果您的材料准备齐全且有拟好的委托书电子版,办理流程只需35分钟左右,当场就可以出证。

11

婚内父母赠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需核查赠与公证书上是父母赠给个人单独所有,还是夫妻共同共有。

12

如果家里有人去世了,哪些人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3

办理离婚,本人不想到场,可以公证?

不可以,必须本人到婚姻登记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编辑:钟安琪

审校:苏卫燕 刘渝  

监制:梁伟明

投稿:lzfb698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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