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岩是安溪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它位于龙涓乡鹤林村,在海拔1000多米的乌石山顶。原名乌石岩,宋代后易今名。护国岩山峦起伏,形似一只硕大无比的“雄狮”。据传凤山是狮身,灶坪村的“石寨”是狮头,流芳角落(俗称“漏仓”)是狮的料槽,护国岩是狮臀。南宋太子于此避难时期,其狮活跃,吃漏仓的稻谷,漏出岩中的白米,渗出岩中的甘泉,“漏米洞”、“仙泉”就此得名。
护国岩核心岩宇分内外殿,两殿毗邻,南履帽形巨石。沿内仿木石柱石梁承托,柱呈梭形,覆盆柱础。内外殿依石壁凿龛,崖刻三尊石佛,主祀定光佛。"文革"中局部遭砸毁。横楣阴楷"宝佑丙辰六月建造内殿"等纪年款。东殿顶有小洞,其深莫测。明嘉靖《安溪县志》载:"相传从中出米,仅赡居岩者。后人凿而大之,遂不复有。"殿内石壁上有一洞孔,常年渗出清澈泉水,甜爽沁心,令人叹奇。岩上石景荟萃,千姿百态,大者方圆十余丈。四周古木参天,云雾缥缈,晴天站在岩顶,可远眺厦门鼓浪屿全景。
【活动联系人】三少 TEL:18965127036 QQ/微信:454262633
【活动强度】★★★(此活动强度大概为两星半,五星为最高强度)
【活动难度】★★(此活动难度为两星半,五星为最高强度)
【风险系数】★★★(可能遇到的危险:1、车险;2、碰伤或扭伤手、脚 ;3、摔伤;4、被蛇虫咬伤;)
【活动性质】自助游
【活动形式】穿越
【活动人员】户外登山爱好者
【活动内容】爬山、观景、摄影、交友
【活动费用】搭车的128元/人,开车人员68元/人 (来回车费,保险费用,因山上不好野炊,午餐自备,车主载人有60元/人油费补贴)
【交通方式】自驾(因道较小,大车上不了)
【集合时间】11月24号 早上7点50分集合,8:00出发。
【集合地点】岛内 SM肯德基旁边
岛外集美印斗路口公交站 8:20
【报名方式】微信或是短信报名(编辑短信:人数+网名+岛内还是岛外上车发送到18965127036){报名时注明开车或搭车.希望大家配合下..谢谢}
【特别提醒】户外有风险,一定要买保险,报名后请把身份证号和姓名以短信形式发给我买保险。(绿色出行,请勿把垃圾留在山上。)
【行程安排】
08:00 SM广场集合出发,一路接人。
08:20 集美印斗路口公交站接人上高速。
10:00 到达安溪护国岩开始爬山。
12:00 找一个风水宝地吃午餐(因山上不方便野炊,请自带干粮)。
14:30 到达山顶休息拍照,山顶风景非常漂亮,视野开阔,可看到远处重重青山和山下的城镇。
15:30 开始下山。
17:00 带着一天的劳累与快乐上车回家;
17:30 下山后可以找当地美食AA晚餐。
19:30 到达我们的SM起点,下车各回各家。
【食品】
1.水:1.5L左右。
2.食品:自热米饭、面包之类的,也可带些水果之类的。
【装备描述】
01.一双适合户外走路的鞋子,一天活动大小的双肩包,不提倡带挎包。
02.请女生一定要做好晒措施。
03.快干衣裤或宽松的衣裤,必须为长裤长袖,流汗多的朋友自带一套干的衣服更换。
04.手套一副(路上有刺),太阳镜。
05.头巾或毛巾一条,作用一擦汗,作用二防晒,作用三防树枝刮到脸。
06.帽子一顶,防晒用,亦防树枝等扎到眼睛。
07.个人特殊药品。
08.膝盖、脚腕不好的朋友请注意防护,最好穿护膝、护腕
09.头灯、小刀、打火机、一次性雨衣也尽量带上。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开心户外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参加者需自行购买旅游和意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