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获悉,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艺名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
对此,浪胃仙原MCN(网红运营机构)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权星公司或公司)负责人彭先生向记者表示:“这一案件对于整个MCN行业有着深刻的警示意义。”
1 法院查明游某某伪造账号使用权授权协议
11月12日,彭先生向上游新闻记者展示的法院判决书载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巨额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所侵占的四百余万元公司资金,并交还涉及的网络账号。游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上游新闻
编辑:汪双申 复审:周霓 值班主任:徐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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