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反腐“第一刀”,共产党反腐“实教材”
书摊上得早期《天津日报》七份。发行于1952年,记录新中国建设时事,刊登抗美援朝战况,展现中苏友好风采。其中,1952年2月13日,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当场判处两犯死刑,立即执行的报纸吸眼球、显珍贵,有较高的藏研价值。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是在建国初期“三反”运动中查出的一起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案件。
1951年11月,中共河北省第三次代表会议揭露了刘、张的罪行。同年12月4日,中共河北省委作出决议,经中央华北局批准,将刘青山、张子善开除出党。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会,随后河北省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
正是:
杀俩贪官,
人民平安;
杀俩高官,
威镇江山。
(图文由天津马基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