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
2019年1月16日起国家对车用气瓶安装单位不再予以许可,吐鲁番市于2021年7月1日起对车用气瓶加装行为不再审批,并进行了广泛宣传。但部分车主仍违法违规私自加装车用气瓶,并通过非法途径办理虚假的气瓶使用登记证(加气本)和充装芯片进行加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国内相继发生了多起车用气瓶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私自加装车用气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及国家强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12.5.1条“不准许用户改动或加装燃料箱,不准许用户改动燃料管路”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责令车主拆除气瓶恢复车辆原装并处警告或罚款。
为稳妥、有效解决违法违规车用气瓶加装行为,保护车主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加装车用气瓶专项整治行动。自公告之日起,违法违规加装车用气瓶车主于2024年12月15日前到正规车辆修理厂拆除气瓶恢复车辆原状,由修理厂做好登记。逾期未拆除恢复车辆原状的,公安部门将对违法违规改装车主和车辆依法予以查处,交通运输部门对维修厂违法违规改装行为予以查处,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加气站停止对违法违规改装车辆进行加气。
来源:吐鲁番零距离
编 辑:马 煜
责 编:童 洁
审 核:郭 桂 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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