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玲一建三证全部作废!
三本证书,一夜之间全成了废纸,令人唏嘘!
昨日(11月19日),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取消了考生周*玲2020、2021、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
原文如下:
经核实,考生周*玲(身份证号:362126********3428)在2020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提供的学历材料与实际不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违纪违规情形,且未按要求前往相应考试机构核实。
同时,该考生分别于2021年、2022年参加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科目取得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规定,拟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2020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00903436000000804;2021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管理号:20210903436000001069;2022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管理号:20221103436000001344),并给予其2020、2021、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考生如果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可于2024年11月26日17:00前向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791-12333转省本级)提交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则视为认可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
考生杨*一级建造师三证全部作废!
2024年9月,江西省人社厅发布一则官方通知,宣布考生杨娇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所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专业)以及市政、公路增项证书全部作废!
关于宣布杨*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无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经依规核查,考生杨*在2021、2022、2023年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现宣布杨娇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管理号:20210903436000002992)、增项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管理号20221103436000003795、20230903436000000209)无效。
附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证书无效人员名单.doc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10日
2021年9月考下一建建筑全科,
2022年11月增项一建市政,
2023年9月增项一建公路
2024年9月三本证书被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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