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治除“黑气” 联合执法保“瓶”安——定安多部门联合开展燃气执法检查工作

时事   2024-11-07 21:07   海南  

11月6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住建局在定城镇人民南路广兴幼儿园附近一处闲置民居内成功查处了一起涉嫌非法储存燃气瓶案件。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定城镇人民南路广兴幼儿园附近一处闲置民居内违规存放大量燃气瓶,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核实,经现场详细勘查,确认该民居长时间无人居住,无法联系到房主。为及时有效消除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房屋内存有的50公斤燃气瓶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为关键证据妥善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燃气经营者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不得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不得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等。
下一步,定安将继续加强非法储存燃气瓶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  源: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定安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王槐炜

值班主任:毛景慧
值班总监:赵   朝

内容审核:陈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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