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双十一”
大家是不是早就锁定购物车
准备开启“买买买”模式?
在这里
纪委工作人员为广大党员干部
送上一份“避坑指南”
请注意查收!
故事一
沦陷于挥霍的快感,将手伸向公款,这是让人付出沉重代价的“巨坑”。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挪用公款150余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消费,其中大部分用在淘宝购物,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在畸形消费观的诱导下,为解决过高的消费欲望和相对不高的工资收入之间的矛盾,而铤而走险挪用公款,最终难逃法纪的制裁。初入职场的年轻干部尤其要警惕。
故事二
开网店做微商,凭“本事”赚钱,这是很容易被忽视的“隐坑”。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某利用家人身份证开设淘宝店铺,并私自在上班期间经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互联网上开店也属于经商,“经商”“从政”两头占,一定程度上权力难免跑冒滴漏,终是得不偿失。即使穿上“隐身衣”,又哪里躲得过“大数据”。
故事三
网络采购,虚报多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踏入“带雷的坑”。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低价网购、高价开票,虚报套取巨额财政资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被⽹购轻⽽易举赚到的“差价”诱惑冲昏了头脑,聪明反被聪明误,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纪,得不偿失。
来源 |
闽江监狱纪委
福建监狱廉政新视听文创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