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了 这两类人禁止从事学前教育行业!

时事   2024-11-11 16:00   新疆  

  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敬波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第四十四条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

  一类是具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另一类是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

  此外,第八十条还针对幼儿园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儿童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要求幼儿园或者有关部门要依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幼儿园或者教育部门发现幼儿园教职工有违规行为的,要根据情节的轻重,结合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所在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予以批评教育;对于有法律规定的从业禁止情形的,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高晨源 刘苏

编辑:崔丽娜

监制:李磊


新疆网
聚焦新疆,传播中国,连通世界。新疆综合门户网站——让世界变小 把新疆变大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