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迎面撞上大货车,害死同事,负全责、追刑责!

美体   2024-10-24 16:45   上海  


2024年8月5日,广西贵港。晚19:40分许,杨某驾驶小汽车载着同事沿国道358线行驶至大圩镇某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单黄虚线,与对向一辆正常行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迎面相撞。猛烈撞击导致杨某的小汽车车头严重变形,位于副驾驶座的同事因未系安全带当场死亡。


经查,杨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血检结果为61.86mg/100ml。最终,杨某因酒驾、在会车时未按右侧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危害极大,不仅司机本人应当坚决抵制酒后驾车,同桌饮酒人员、同行人员也应当主动劝阻制止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宁可劝阻时吵红脸,不要悲剧后哭红眼!一旦因酒驾醉驾发生事故造成自己或他人车毁家破人亡,痛哭、痛悔都再也无济于事!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值班编辑:陈绳


徐汇交警咨询投诉热线

23037119

全天24小时为您服务


徐汇交警支队对外窗口咨询电话:
1、交通违法处理:23037985
2、交通事故处理:23037988
3、车驾管业务:23037953
4、驾驶人满分审验学习点及驾驶理论考场:23037851

5、路政设施:23037852

 点“在看”给我一个小心心

徐汇交警
汇善、汇美、汇交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