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丨外地企业千里起诉 兴仁法庭一日解忧

政务   2024-11-06 19:58   宁夏  


近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兴仁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快速调解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为从南京远道而来的当事人节省了5500元诉讼费,减轻了诉累,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南京某控股公司与宁夏某管业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后,按约定向宁夏某管业公司供应货物并完成安装工作。2020年1月,双方结算确认货款合计109万元,而宁夏某管业公司仅支付货款50万元。后南京某控股公司多次要求宁夏某管业公司支付货款,但该公司一直未付。南京某控股公司从南京赶来向兴仁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宁夏某管业公司支付余款5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承办法官考虑到南京某控股公司系外地企业,为减轻企业的诉讼成本,便快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法官及时与驻庭调解员沟通,委派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解,并向调解员告知了企业的困难。


调解员当日电话联系宁夏某管业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未及时付款的原因是对剩余货款数额有异议,且对方在沟通中有言语不当问题。双方按照调解员的要求到兴仁法庭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员先是做安抚工作,对双方出示的书面证据进行核查,确定剩余货款数额,随后对双方在此之前的不当行为予以告诫,说明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是基本的法律和道德要求。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南京某控股公司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利息的诉请,宁夏某管业公司表示在一个星期内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承办法官在和解协议的基础上当日进行司法确认并制作送达了民事裁定书。


南京某控股公司负责人拿到法律文书后,对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高效便民的服务态度给予高度赞扬,表示不但为其节省5500元诉讼费,而且能够快速拿到法律文书,真是“明察秋毫断是非、耐心细致暖人心”啊!


来源: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编辑:卢震宇

审核:赵霞、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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