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北京白领在购物中心遗失20万钻石项链,拾得人竟称不识货丢弃,法院判了!

2024-09-30 06:00   安徽  



在北京这座繁华的都市中,张女士以其出色的职业能力和优雅的品味在职场上崭露头角,成为了公司里不可忽视的存在。

作为市场部的精英,张女士不仅工作能力强,对时尚也有着独到的见解,她钟爱收藏珠宝,每一件都是精挑细选的心头好。

然而,一次购物之旅却让她遭遇了意想不到的烦恼。

01 案情回顾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张女士与好友相约前往北京一家高端购物中心血拼。精心装扮后的她,佩戴着一条刚入手的20万钻石项链,璀璨夺目。

然而,在享受购物乐趣的同时,一场小插曲悄然发生。

当她们在一家咖啡厅小憩时,张女士无意间发现自己的项链不见了,这条项链不仅是她最新的收藏,更承载着特殊的意义。

张女士与好友立刻返回刚才的店铺逐一询问,但均无所获。

情急之下,她们前往购物中心的客服中心寻求帮助,却被告知查看监控需要繁琐的手续。

时间不等人,张女士果断报警。警方介入后,通过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了目标——一对年轻情侣在电梯口附近捡起了项链并匆匆离开。

当这对情侣被找到时,他们的说辞却让张女士大跌眼镜:“我们以为那是条假的,就随手扔了。”

面对张女士的质疑,他们坚持自己的说法,并带警方前往所谓的“丢弃地点”,但早已不见项链踪影,且那片区域恰好是监控盲区。

张女士气愤不已,她坚信自己的项链绝非凡品,即便是外行也能看出其价值。

她要求情侣赔偿损失,却遭到对方反驳:“我们又不懂珠宝,看走眼了也是正常,凭什么要我们赔?”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张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02 法律分析

在法庭上,张女士提交了购买项链时的所有凭证,证明了项链的真实价值。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这对情侣在捡到项链后,未采取任何措施归还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而是擅自丢弃,显然构成了重大过失。

进一步而言,《民法典》还规定,拾得人隐匿遗失物、侵占遗失物或者拒不返还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的费用,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情侣辩称自己不识货,但这一理由并不能成为免责的借口。

他们的行为已经导致了张女士的财产损失,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法院也指出,张女士作为项链的所有人,在公共场合未能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也存在一定的过失。

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情侣赔偿张女士经济损失10万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03 案件看法


“这年头,拾金不昧都成稀罕事儿了,还有这么理直气壮的!”

一位网友的留言道出了众多读者的心声。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更引发了社会对于拾金不昧美德的深思。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是否还能坚守那份纯真的善良与诚信?

面对遗失物品,我们应该怎么做?是选择视而不见、据为己有,还是积极寻找失主、物归原主?

你怎么看?你是否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快来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吧!

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且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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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今世
聊聊咱老百姓身边的法律小故事,多懂点法,总是不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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