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
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最新召回通告
这些车辆将被召回
一起来看
01
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扩大召回部分进口汽车
日前,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4年9月20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召回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4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24款路虎发现、揽胜汽车,共计3辆。
二、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7日生产的部分进口2024款路虎卫士汽车,共计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制造工艺原因,机油滤清器壳体强度不足,可能出现裂纹,导致机油泄漏,如接触到高温部件,存在起火风险。
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机油滤清器壳体、机油滤清器及O型圈,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属于2024年6月21日发布的《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
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捷豹路虎(宁波)贸易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相关用户可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路虎品牌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187进行咨询。此外,也可登录网站www.samrdpr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02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11月27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1年8月30日至2019年4月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和GLA汽车,共计241861辆;生产日期在2014年3月13日至2019年10月12日期间的部分国产GLA汽车,共计28123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因轮速传感器外壳材料防潮性能不足,车辆长期在炎热潮湿的环境下使用时,轮速传感器可能发生故障,导致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停用部分功能(如ESP、ABS等),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轮速传感器,如果属于特定零件号范围,则进行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车主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此外,也可登录网站www.samrdpr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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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 昕
责编:邓秀均
校对:聂吉敏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