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现将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医疗机构允许社会殡仪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或私人业主违规利用所属太平间从事盈利活动。
(二)医疗机构通过太平间违规收费、销售丧葬用品等营利性活动。
(三)医疗机构内外人员相互勾结,违规透露逝者信息、欺诈丧属、诱导高消费等。
(四)医疗机构存在侮辱尸体,买卖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组织等情况。
(五)医疗机构非法使用改装的救护车从事有偿遗体接运服务。
(六)医疗机构开具虚假《死亡医学证明书》,尤其是为未救治的非正常死亡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情况。
(七)患者使用他人医保信息就医,导致死亡医学证明诊断文书与实际不符情况。
(八)医疗机构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不规范,甚至开具虚假证明。
(九)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及时填报死亡患者信息。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3-3324445
举报邮箱:jcxwsjkj@163.com
来访、信件举报:泾川县城北新区文旅大厦8楼803室(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和卫生监督股)
三、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上监督举报方式提供涉及卫生健康行业殡葬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