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 • 检护民生】检法携手助力老有所养

政务   2024-12-06 16:30   陕西  


“按照调解协议11月的赡养费应该到账了吧?”

“已经给了,不光11月的到账了,就连12月的也一并提前给我们了。”


这是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对一起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时的对话。

2024年9月,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李某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际,来到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经了解,李某与老伴育有两子一女,现老伴身患疾病瘫痪在床,李某也已七十多岁,体弱多病,目前子女每月给老两口的生活费已难以维持两人生活及医疗等支出,李某多次与其子女协商增加赡养费,均未得到肯定答复。

“平时只有女儿经常回来看看我们,两个儿子很少回来,我对他们真没有指望了,可我能怎么办?我真的是没办法了,希望你们能帮帮我和我老伴。”说到动情处,老人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检法调解现场


接到老人的求助后,西乡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为申请人开辟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对该案进行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本案为家事纠纷,处理时不仅要回应当事人的诉求,更要帮助当事人化解家庭矛盾,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因此,在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法官沟通案情,并找到老人的两个儿子,了解到小儿子拒不支付赡养费是认为父亲偏心,自己不受重视,加之在赡养母亲方面付出较多,认为现在还要承担更多赡养义务不公平,且子女之间尚有其他借款纠纷未解决等情况,不愿一起进行协商。找准矛盾症结后,承办检察官会同承办法官一起,从法律、伦理、亲情等角度有针对性的分别进行释法说理,解心结化矛盾。强调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为此法定义务附加任何条件。同时,检察官引导子女间相互体谅难处,珍惜家人间亲情关系,鼓励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最终,老人与三个子女达成和解,每人每月按时支付老人赡养费并按比例承担合疗报销外的医疗费用。



赡养费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其背后折射的是亲子关系和家庭关系。我们在办案中不能让血肉亲情沦为纯粹的金钱关系,在维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应积极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价值观,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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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西乡县人民检察院

校对 | 朱洪波

审核 | 房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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