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
《厦视新闻》报道
全市首张“开票即购房”房票诞生
10月25日上午,厦门岛内开出首张房票,这也是厦门房票新政发布后,我市出炉的首张“开票即购房”房票,意味着厦门房票制度全面升级,居民将从“建房”“等房”安置变为“买房”“现房”安置。
厦门岛内首张房票在湖里社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村里社)诞生。湖里区村里社居民陈平安、王新香一家拿到首张房票,并现场签订购房协议。
据了解,房票是在征收住宅房屋时,将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以货币形式计入房票面值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房屋实现补偿安置的方式。传统的拆迁补偿方式主要为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补偿,经常会存在安置房难以满足个人或者家庭改善需求的问题。本月中旬,我市印发《关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优化住房供应机制,完善房票制度,放开房票购房区域,增加房票使用功能。根据这一政策,征收安置不再局限于指定安置房源,被征收人可持房票在房源库中,购买全市范围内的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和安置房;同时,在规定期限内购房,还可以获得相应奖励补贴。值得关注的是,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 35 平方米的前提下,允许被征收人将房票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相较于房产转让,房票转让更方便,还能免去手续费和税费等费用。
活动现场,村里项目房票房源接待中心、厚礼汇平台村里项目服务中心同步揭牌,将提供“房票签约到房票买房”“家电换新”的一站式服务。截至今天下午4点,这里已有10张房票签约,其中6户已签订湖里区商品房。
来源:厦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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