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11月3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民生   2024-11-03 10:01   河北  

       接《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州市于11月3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同步一并解除。

 任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3日

制作:任丘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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