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东伟工贸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水泵房内消防电气控制装置1号泵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车间内架空电线未穿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水泵房内未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开展年度消防设施检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澜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通往地下室一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第十层一处消火栓被画框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柳梧新区花样世界 · 奥特莱斯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故障未消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达嘎镇大桥百货商场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达孜区西藏领峰木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五号楼五楼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持证上岗制度,违反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2.1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林周县黑捌地带台球俱乐部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灭火器配置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处消火栓箱被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林周县玖游游乐城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当雄县家常川菜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使用可调节燃气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城东爬嘎茶府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占用宽度小于该疏散通道总宽度2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西藏兴龙商贸有限公司兴龙大酒店 (速8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阳光医院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五层东侧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彩钢板芯材为可燃材料,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 3.2.17 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城关区西藏金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谷快捷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地上第一层疏散通道处摆放沙发,占用宽度小于该疏散通道总宽度2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柳梧新区三韵茶楼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无法正常关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柳梧新区星雅咖啡厅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楼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堆龙德庆区日月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地下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尼木县香满园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两具应急照明未插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西藏帮锦镁朵工贸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厂房内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西藏中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油烟机上方、配电室内部分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曲水县达嘎镇幼儿园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水泵房、教学楼一层配电间未配置应急照明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仁布县小精灵游乐园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大型电动游戏机线路未穿管敷设,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期满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大型电动游戏机线路未穿管敷设的隐患问题经整改后仍有1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火灾隐患单位:
萨嘎县年河特色藏餐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区域设置人员居住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居住区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经现场点火实验,确认为易燃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仲巴县曲尼措宾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违规使用“三通”管连接液化气罐灶具、软管长度超过2米,并且使用可调试减压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桑珠孜区和凌建材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板房厂房、员工宿舍电气线路未进行穿管敷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院内二层员工宿舍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桑珠孜区舍里别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屋顶水箱间未贴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内部分管道井未进行防火封堵,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第6.2.9条第3款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燃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江孜县马黑麦餐厅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防火巡查记录未按时填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电器线路未穿管敷设,液化气罐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吉隆县乃桑宾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西侧安全出口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昂仁县百姓超市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营业区东侧1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谢通门县石贴藏餐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内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液化气罐可燃气体报警器未通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拉孜县建翔五金机电部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楼南侧住宿使用易燃材料聚氨酯泡沫板搭建板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仲巴县金鑫商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液化气罐可燃气体报警器未通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灭火器放置点1具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仁布县啊妈拉藏餐吧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2处电器线路未穿管敷设的隐患问题经整改后仍有1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对该单位作出责令停止使用。
火灾隐患单位:
萨嘎县欧冠精品大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三层、四层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装置无法实现联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南木林县雪域特色藏餐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东侧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占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察雅县奈撕台球俱乐部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安全出口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丁青县杂雪格热演艺厅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营业厅顶棚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卡若区宗卡酒店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楼梯堆放杂物,安全出口锁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芒康县醉江湖夜宵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燃气管路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江达县汇胜大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类乌齐县高藏演艺中心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无防火巡查、检查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丁青县虫草大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室内未设置应急照明灯,1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室内消火栓被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八宿县康城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水带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洛扎县欧森家具家电百货商城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部分线路敷设标准不符合消防技术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洛扎县兰州拉面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西侧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燃气管总出气口违规设置三通,不符合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隆子镇小学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学校厨房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隆子县粮食储备库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隆子县黄手艺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灭火器软管损坏,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琼结县惠源生鲜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瓶组间总出气管道上未安装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7条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仓库内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加查县博域台球俱乐部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常闭式防火门处于敞开状态,店内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曲松县伊品香餐厅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燃气罐软管长度超过两米,不符合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曲松县秀巴热卓吉琳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部分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曲松县成都川菜饭庄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瓶组间总出气管道上未安装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7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曲松县黑8地带台球室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损坏,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场所未安装安全出口指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贡嘎县西藏圣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汉庭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发电机房装修材料为易燃可燃材料,违反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6.5.4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山南市完全中学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学校室内消火栓无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西藏飞尔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季酒店林芝八一大街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六层北侧走道室内消火栓压力为0,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波密县嘉恒冰川主题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楼出口处未按要求设置与疏散方向垂直的疏散指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楼出口处疏散门设置形式与疏散方向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至二楼防火门未保持常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4.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至三楼楼梯上堆放杂物,占用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5.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楼102客房无“禁止卧床吸烟”标识、客房未设置疏散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西藏恒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丽枫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2具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外观有破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每日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无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4.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5.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色尼区岗亚尔大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大厅2具疏散指示标志未通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色尼区海文加油站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疏散通道内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安多县东江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内未安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安全出口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未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无防火巡查检查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安多县蜀都川菜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一区域内未安装应急照明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疏散楼梯间内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1具灭火器压力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4.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2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巴青县巴青牵肠挂肚市井老火锅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楼南侧疏散通道被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巴青县巴青得乐可台球厅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楼东侧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1具灭火器压力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班戈县蜀香楼川菜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南侧厨房1具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未在绿色区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班戈县门当乡知荣村合作茶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南侧出口上方1具疏散指示标志未通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比如县甘临百货商行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南侧疏散通道处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层南侧大门上方1具安全出口标志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比如县西藏咖烈格网络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层北侧大门上方未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嘉黎县欢聚林藏餐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北侧房间内2处电器线路未穿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嘉黎县牧塘花藏餐园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2具灭火器压力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燃气管路违规使用“三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尼玛县平措卓玛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聂荣县拉萨丹扎藏餐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部分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申扎县领航图文广告文体工程装饰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大厅左侧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索县中川商务宾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违反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7.4.1条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2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革吉县慈仁箩茄藏餐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门口1辆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严重老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革吉县南木林茶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门口1辆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阿里分公司革吉县分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单位配备的过滤式自救呼吸器过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条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基础台账不完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日土县豪宇超市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楼北侧安全出口被杂物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日土县摩托车农机经营部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疏散楼梯处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条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日土县洛珠茶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普兰县动漫星空游艺游戏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内部每日防火巡查台账记录不完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普兰县小郡肝串串火锅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厨房内部燃气漏气检测仪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普兰县京华宾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内部1处疏散通道被杂物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普兰县诚心酒店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内部1处防火门闭门器安装不符合规定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噶尔县中学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部分教学楼灭火器数量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噶尔县鑫克隆宾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营业区一楼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营业区一二楼疏散走道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噶尔县锦轩水汇洗浴休闲浴池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营业区一至二楼南侧疏散楼梯间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营业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狮泉河镇朝都精选酒店有限公司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一至四楼部分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二楼1具手动报警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安全出口处防火门闭门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措勤县家味宾馆
存在的主要隐患:
经检查发现,该场所营业区西侧1处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火灾隐患单位:
改则县鸿芸来超市
存在的主要隐患:
1.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灭火器被货物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经检查发现,该场所南侧疏散通道被货物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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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 昕
责编:邓秀均
校对:聂吉敏
来源:西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