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沧海洞察”刊发《网曝沧州这个小区两栋楼违规交付》(点击蓝字可阅览详情),转载了嘉禾一方小区业主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沧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平台上的投诉。
11月20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官方回复:
沧州市政府网民留言和政务舆情办已关注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处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经核实,嘉禾一方三期15#、16#楼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7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竣工验收,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备交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