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城市2024年第三批汽车消费补贴追加100万额度的公告

文摘   2024-11-11 10:23   辽宁  

为进一步推动海城市汽车市场规模扩容、消费提质和服务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海城市2024年第三批汽车消费补贴追加100万额度,特此公告。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7日—12月31日

二、活动地点

鞍山银行海城支行(海城市北关街中央公馆),工作日8点30-11点30;13点-16点。

三、活动内容

2024年9月27日—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在纳入我市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见附表)购置家庭乘用七座及七座以下非营运新车(含新能源车)均可申领海城市汽车消费补贴。

采用即审即补的方式,消费者提供本人身份证、鞍山银行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均为同一用户,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日期在2024年9月27日-12月31日内即可。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打入个人消费者鞍山银行卡,补贴额度用完活动即截止。

四、补贴金额

1.补贴总金额:

200万元(原定100万元,追加100万元),用完活动即截止(截至2024年11月10日已登记82.35万元,剩余117.65万元)。

2.具体标准:

①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6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1000元;

②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1500元;

③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2500元。

五、参与具体要求

个人消费者身份证、鞍山银行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均为同一用户,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日期在2024年9月27日-12月31日内即可申请。

六、符合补贴汽车企业名单


海城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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